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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登記規則 第9條

中央林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林業主管機關得派員輔導、協助鄉(鎮、市、區)公所辦理竹、木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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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