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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第9條

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之收、發文程序,應採電子認證方式處理,並得視需要增加其他安全管制措施。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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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