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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
› 第27條
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27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其施行細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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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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