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
› 第8條
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 第8條
自行申請帶職帶薪全時進修者,應於每年度終了前,向服務機關提出具體研究計畫及相關證明文件,經服務機關初步審核
第六條
第一項所定資格條件,並考量依
第六條
第二項所定優先順序、該機關整體業務負荷及人力配置情形,於
第二十四條
第一項所定人數限額內,酌定次年度同意帶職帶薪自行進修之人數,並擬具審核意見及核准優先順序之建議層報法務部核定。 前項所稱具體研究計畫,應包括研究之主題、方法、期程、處所及其他相關重要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