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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肅流氓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本條例之要件,由行為地或被移送裁定人之戶籍住址或住﹑居所或所在地 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治安法庭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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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