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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 第6條

違法聯合行為案件未裁處罰鍰者,主管機關得依檢舉人提供之證據資料價值,酌予發放每名檢舉人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之檢舉獎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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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