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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機構置社會工作人員補助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補助對象,為僱用原住民五十人以上之民營公司、合作社或其他依法設立之民間機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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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