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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資產保護區劃設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保護區管理保護計畫,至遲應於保護區劃設公告之日起算一年內訂定完成,必要時得延長一年,並辦理公開展覽。 保護區管理保護計畫公開展覽及審議程序,準用第六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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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