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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地圖審查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經審定許可發行之圖表,應將發行許可證書影印附訂於圖表末頁,單幅地 圖應附印於圖角或背面,並於底頁或單圖之右方註明發行許可證字號。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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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