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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地圖審查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經審查准許發行之地理圖表,於發行許可證有效期限內,如發現錯誤,於 報經內政部核准,或依內政部指示,應印製勘誤表,實黏於封面裡面或單 幅圖角後,准予繼續發行,並應將勘誤情形,刊登當地主要報紙告知讀者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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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