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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法 第19條

各機關之決算,經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後,分送該管上級機關及審計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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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