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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長遴任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一月十二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十二年八月十五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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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