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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污染管理規則 第14條

船舶排洩油或含油混合物,除符合左列情形之一者外,應於水線上為之: 一、在商港區域內或離岸終端站,排洩隔離壓艙水及清潔壓艙水。 二、現成船不能在水線上排洩之隔離壓艙水,於排洩前業經檢查艙內之水 未經污染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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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