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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講習課程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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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講習課程實施辦法 第6條
海洋保育講習課程日期及場所,由處分機關指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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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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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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