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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14條

審議會委員、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會或所屬機關(構)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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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