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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0條

國際發展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洋國際公約內國法化相關政策、方案、法制計畫之統合及協調。 二、海洋國際法規、裁判、制度資料蒐集與編譯之統合及協調。 三、國內外海洋事務發展情勢之蒐集及研析。 四、海洋國際組織與相關國際會議參與、雙邊海洋事務合作之統合及協調。 五、海洋相關出國訓練、進修、研習、考察、國際法政與談判人才培育之統合及協調。 六、本會駐外單位業務之協調、聯繫與駐外人員之監督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海洋國際發展之統合及協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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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