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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
› 第10條
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 第10條
第 二 章 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
執行單位及所指派之人員對於受檢之工商軍事秘密,應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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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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