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 第4條

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規定之交易、拍賣及移轉,僅適用於下列之國內減量額度: 一、依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取得之自願減量專案減量額度。 二、依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取得之抵換專案減量額度。 三、於本法修正施行前,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溫室氣體先期專案暨抵換專案推動原則取得之先期專案減量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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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