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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 第26條

第 二 章 漁業權漁業
漁業權非經該核准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合併或分割。
AI 白話解釋

「漁業權漁業」的其他條文

第15條本法所稱漁業權如左:一、定置漁業權:係指於一定水域,築磯、設柵或設置漁具,以經營採捕水產動物…第16條本法所稱入漁權,係指在專用漁業權之範圍內經營漁業之權。第17條主管機關應依據漁業生產資源,參考礦產探採、航行、水利、環境保護及其他公共利益,對公共水域之漁…第18條定置及區劃漁業權核准之優先順序如左:一、漁場所在地鄉(鎮、市、區)之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二、…第19條經核准經營專用漁業權之漁會或漁業生產合作社應訂定入漁規章,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定。非漁會會員或非…第20條漁業權視為物權,除本法規定者外,準用民法關於不動產物權之規定。第21條漁業權之設定、取得、變更及喪失,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主管機關對於定置、區劃或專用漁業權,依第十…第22條因漁業權涉訟,依不動產所在地而定其法院管轄者,以與漁場最近沿岸所屬之直轄市或縣(市)為不動產…第23條專用漁業權,除供入漁外,不得為他項權利或法律行為之標的。第24條定置漁業權及區劃漁業權,除繼承、讓與、抵押外,不得為他項權利或法律行為之標的。第25條前條漁業權,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設定抵押;除強制執行外,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讓與。前項強…第27條定置漁業權、區劃漁業權或入漁權之共有人,非經應有部分三分之二以上之其他共有人之同意,不得處分…第28條漁業權存續期間如左:一、定置漁業權五年。二、區劃漁業權五年。三、專用漁業權十年。前項期間屆滿…第29條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變更或撤銷其漁業權之核准,或停止其漁業權之行使:一、國防之需…第30條入漁權,除繼承及讓與外,不得為他項權利或法律行為之標的。第31條入漁權之存續期間未經訂定者,與專用漁業權之存續期間同。第32條專用漁業權人得向其入漁權人收取入漁費,其數額在入漁規章或契約內定之。第33條漁業權人於左列事項有必要時,經徵得土地所有人及使用人之同意,得使用其土地或限制其竹、木、土、…第34條因從事漁業之測量、實地調查或為前條各款之設施,經徵得土地所有人及使用人之同意,得進入其土地內…第35條前二條情形無法取得同意且有必要時,得申報主管機關許可後為之。主管機關許可時應辦理公告,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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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