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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籍學生就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學校辦理無國籍學生就學,績效卓著者,得對相關人員予以行政獎勵。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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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