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 第10條

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10條

申請認可辦理前二條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之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全國性獸醫學會、獸醫師公會或農業財團法人。 二、設立滿三年。 三、全國性獸醫學會、獸醫師公會之會員中,獸醫師(佐)執業人數應達會員人數百分之十以上。 四、農業財團法人需有承辦獸醫相關訓練、推廣業務之經驗二年以上。 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申請前條認可,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包括下列資料之計畫書,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組織章程及其他可資證明符合前項規定之文件。 二、載明組織概況、辦理課程認定與積分採認之人力配置、處理流程、作業方式、監督方法、文件保存、課程品質管理方式、收費項目及金額。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領有獸醫師證書,且無本法第六條規定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獸醫師執業登記。第3條獸醫師申請執業登記,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規費,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第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前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得以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接受第八條第一…第5條獸醫師執業執照更新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更新日期前完成第八條規定之繼續教育課程積分者:由中央…第6條獸醫師執業執照之更新日期,依下列規定,並登載於管理系統:一、依第三條第一項申請執業登記者,為…第7條獸醫師執業執照遺失或損壞時,應填具申請書,繳納執業執照規費並檢附最近半年內之二吋正面脫帽照片…第8條獸醫師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下列類型之繼續教育課程,其積分合計應達一百二十分以上:一、專業領域。…第9條前條繼續教育之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應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辦理,並登錄…第11條中央主管機關為審查前條申請,得至該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實地訪查。第12條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應依核定之計畫書,辦理獸醫師繼續教育之課程認定、…第13條經認可之獸醫團體或農業財團法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一、未依規定或計畫…第14條(刪除)第15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9條看 獸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