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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法 第28條

獸醫師、獸醫佐將其證書或執業執照租、借他人使用,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廢止其證書或執業執照。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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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