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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所稱嚴為分界、分別監禁,其含義如下: 一、嚴為分界:指以監內建築物、同一建築物之不同樓層或圍牆隔離監禁之。 二、分別監禁:指於監獄內之不同舍房、工場或指定之區域分別監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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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