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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行刑法 第42條

監獄得安排專人或轉介機關(構)、法人、團體協助受刑人與被害人進行調解及修復事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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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