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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2條

直轄市 (以下簡稱市) 政府為推行優生保健,指導人民人工流產與結紮手 術,得在市政府衛生局內設優生保健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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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