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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8條

本會委員、總幹事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委員得依規定支給車馬費或研究 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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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