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5條

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本會置總幹事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日常事物。置幹事一人至三人辦 理所任事務,均由主任委員就市政府衛生局現職人員調兼之。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優生保健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