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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6條

從業人員或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離職,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妥善處理其負責之業務及通知其負責之委任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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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