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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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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社區用地配售及讓售辦法 第13條
得參加該次抽籤者死亡時,應由繼承人推派一人為代表,提出繼承系統表、推派代表同意書、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到場參加抽籤。 全體共有或公同共有人未能推派代表人時,由管理局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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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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