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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大學設置條例 第22條

空中大學必修科目名稱、學分數、各科目施教方式、每講次播授時間及每學分播授講次,由空中大學訂定,國立者,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直轄市立者,報直轄市主管機關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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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