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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職員考勤規則 第9條

因事因病等情形不克到公者,應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如因特殊情形須補辦請假者,應於次日辦理,逾期以曠職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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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