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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衛生法
› 第65條
精神衛生法 第65條
第 五 章 強制社區治療及強制住院治療
緊急安置、強制住院及延長強制住院之聲請,由地方主管機關委託指定精神醫療機構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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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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