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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審核文稿、施政計畫、業務報告、研究發展、考核、 公共關係、文書、印信、檔案、事務、出納、議事及不屬於其他各組、處 、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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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