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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條例 第6條

本局得附設度量衡儀器檢校中心,掌理度量衡 (計量) 標準之設定、維持 、供應、修護、研究、實驗及精密儀器之檢定、校正事項;其組織另以法 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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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