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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 第7條
經郵寄方式輸出入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二十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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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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