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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精神醫療處置機制作業辦法 第6條

民眾發現疑似精神疾病病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時,得通知當地警察機關或消防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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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