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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5條

事業單位承租、承借機械、設備或器具供勞工使用者,應對該機械、設備或器具實施自動檢查。 前項自動檢查之定期檢查及重點檢查,於事業單位承租、承借機械、設備或器具時,得以書面約定由出租、出借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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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