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 第6條
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6條
具備前條顧問機構條件者,得填具申請書(如附表二),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 一、依法設立登記或執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前款設立登記之營業處所,依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取得G2使用類組之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 三、顧問人員名冊(如附表三)及其資格證明文件(如附表四)影本。 四、具結符合前條第三項規定之文件。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 前項申請,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系統。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