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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九條所稱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應載明下列各款: 一、節約能源總量及節約率。 二、節約能源措施及其節約能源種類與數量。 三、節約能源計畫之預定進度。 四、執行計畫所需之人力及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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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