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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自殺防治諮詢會之任務如下: 一、全國自殺防治行動綱領之諮詢事項。 二、自殺防治策略之諮詢事項。 三、自殺防治方案之諮詢事項。 四、政府各部門自殺防治工作協調及整合之諮詢事項。 五、自殺防治諮詢規劃之諮詢事項。 六、自殺防治研究發展之諮詢事項。 七、其他有關自殺防治工作及各項心理健康促進前端預防工作之諮詢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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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