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 第42條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換發船舶登記證書時,應納證書費新臺幣三百元。
AI 白話解釋
← 第41條看 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4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