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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登記法施行細則 第39條

主辦人員對於閱覽申請書所敘理由,認為不正當時,得駁斥其申請,並將駁斥理由記入申請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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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