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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 第15條

調解不成立時,著作權專責機關應自調解會議為調解不成立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送達當事人調解不成立之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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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