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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第 二 章 基地臺設置
得標者或經營者非經取得電臺架設許可,不得設置基地臺,非經審驗合格發給電臺執照,不得使用。但為配合重大公共工程之建設,檢具重大公共工程或建物主管機關(構)書面同意函,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後,於取得架設許可前,得先行設置。 得標者或經營者得將其經核准設置之行動業務實驗研發網路所用之基地臺,或自其他行動業務實驗研發網路管理者受讓其經核准設置之行動業務實驗研發網路所用之基地臺,移用為其系統網路之一部。其屬移用前後設置處所相同之設備者,於取得架設許可前,得免予拆除。 得標者或經營者如經主管機關核准將其自身或其他行動業務經營者之基地臺移用為其系統網路之一部,應檢附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及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電臺架設切結書,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移用前具架設許可者,申請換發架設許可,架設許可效期重新計算; 二、移用前具電臺執照者,申請換發電臺執照,得免基地臺審驗,電臺執照效期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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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行動通信網路業務基地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4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得標者或經營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基地臺架設許可:一、電臺設置申請表及相關規格資料…

「基地臺設置」的其他條文

第5條得標者或經營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基地臺架設許可:一、電臺設置申請表及相關規格資料…第5-1條得標者或經營者得使用電信桿、號誌桿、路燈桿、標誌桿、電話亭、候車亭、高架橋、橋樑、橋墩、天橋…第6條基地臺架設許可有效期間為一年,得標者或經營者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架設者,應於期間屆滿前二個月起之…第7條得標者或經營者完成基地臺架設後,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基地臺審驗,經審驗合格後,由主…第8條基地臺發射機最大射頻輸出功率大於七點九四瓦特者,電臺執照有效期間為五年,期間屆滿前二個月起之…第9條(刪除)第10條得標者或經營者未變更基地臺設置地址,且未變更基地臺提供行動通信服務所採用之技術標準,有下列情…第11條(刪除)第12條架設許可或電臺執照如有遺失、毀損,應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其所載事項有變更時,應向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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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