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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組織條例 第3條

本所設勞工安全組、分析檢驗組、勞工衛生組及勞動醫學組,分別掌理前 條所定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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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