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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各區就業服務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職訓局) 為辦理就業服務等業務 ,設北基宜花金馬區、桃竹苗區、中彰投區、雲嘉南區及高屏澎東區就業 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各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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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