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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特約醫師聘約辦法 第3條

各醫療機構特約醫師名額,由本會按各機構實際需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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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