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特約醫師聘約辦法 › 第4條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醫療機構特約醫師聘約辦法 第4條

各醫療機構特約醫師,必須在國內外醫學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醫師證 書及執業執照,并加入醫師公會 (倘若所聘醫師屬於國防衛勤範疇之軍醫 ,則不在此限) ,富於臨床經驗者,由各機構在規定名額內就近自行聘約 ,並於每次聘約後之十日內,將聘約期間、工作時間註明,並檢同各該員 職員人事資料紀錄簿,分由首長及人事主管人員查證蓋章,函送本會核備 。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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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