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5條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5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特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二人,其中一人職務 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另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主任委員處理 會務。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