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 第15條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第15條

本署設會計處,置會計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或少將;副會計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或少將,依法辦理歲計、會計、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4條看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組織法 全文第1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